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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页岩气公司场内清洁生产服务项目(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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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四川页岩气公司场内清洁生产服务项目(第一批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四川页岩气公司场内清洁生产服务项目(第一批次)。

2.2 项目背景概况:根据川庆页岩气工程项目部委托,四川页岩气公司各井场内清洁生产由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实施(工作内容包括:油基段场内岩屑、报废钻井液、固井混浆收集、预处理、暂存管理、装袋及装车;泥浆材料装卸车、加料、维护现场卫生;清洁生产场地及彩钢棚修建与拆除等)。结合生产运行计划,拟开展2024年度四川页岩气公司场内清洁生产服务项目(第一批次)招标,预计总金额900万元,不含增值税。

2.3 招标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导则》、《钻井清洁生产作业规范》(Q/SYCQZ 1028-2020)、《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等标准规范,完成四川页岩气公司各井场内清洁生产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油基段场内岩屑、报废钻井液、固井混浆场内收集、预处理、暂存管理、装袋及装车;泥浆材料装卸车、加料、维护现场卫生;清洁生产场地及彩钢棚修建与拆除等。具体内容为:

(1)负责现场报废钻井液、固井混浆及油基岩屑等钻井固废的收集(包括提供符合要求的机具及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预处理(包括提供预处理材料及所需设备、机具)、暂存管理(包括暂存区域的标识标牌等)、装袋(含吨袋)及装车。

(2)提供现场操作人员,并负责操作区域场地、设备设施的管理。

(3)负责作业期间现场协调工作,并按甲方和属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完成现场三标、作业许可等高危作业管理要求。

(4)钻井液现场生产辅助服务:负责按招标人所属钻井液作业队的要求,组织人员和机具完成招标人所属钻井液作业队钻井液材料的装车、卸车、加料,以及钻井液作业队属地区域三标卫生清理(包括协助钻井液材料废旧包装袋、包装桶的回收等辅助工作)。

(5)负责完成清洁生产以及本合同各业务的结算资料签认和完井报告等资料,并按甲方要求质量与时限报送。

(6)负责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油基岩屑减量施工服务工作。

(7)根据作业现场需求完成场地钢结构彩钢棚的搭建、地面铺膜,以及现场工作完成后的场地拆除及清理。

备注:预计2024年5月开始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一年内已开工平台未完工,则服务期限延续至平台完工。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1、限价情况:

1、清洁生产场地及彩钢棚修建与拆除费用为6.20万元/井,岩屑收集费7.69万元/井,油基段场内岩屑预处理费若使用投标人甩干设备离心设备进行油基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费用为21.5万元/井。

2、若使用招标人的甩干设备离心设备进行油基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费用(含人工、运输等费用;不含电费、吨袋、维修费用):22.03元/米(油基段进尺);

使用招标人的甩干设备离心设备进行油基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费用(含人工、运输及维修等费用;不含吨袋、电费):31.54元/米(油基段进尺);

使用招标人的甩干设备离心设备进行油基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费用(含人工、运输、吨袋及维修等费用;不含电费):38.47元/米(油基段进尺)。

注:1.限价包含调遣复员费、待命费、作业费、人员服务费、设备运输吊装费、风险费、HSE费用、零星材料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保障安全环保的全部费用。

2.对钻井复杂、搬家遇堵等情况,造成的机具待令、服务时间增加等,由双方共同向建设方进行追加,追加后由招标人收取5%管理费用。

3.钻井液现场生产辅助服务:本项服务以钻井液袋装材料和桶装材料(含吨桶装)的合计吨位计费,费用中包含服务过程中维护现场卫生、钻井液材料废旧包装袋、包装桶的回收等辅助工作费用,钻井液材料装车:30元/吨、钻井液材料卸车:30元/吨、钻井液材料加料:50元/吨;其他特殊情况(井漏、压井等复杂处理、迎接处级及以上级别大型检查等)费用标准:钻井液材料装车:36元/吨、钻井液材料卸车:37元/吨、钻井液材料加料:65元/吨。该部分费用项目完井后根据工作量签认据实结算。

4.本项目合同价格税率按6%,并根据国家税率政策调整。

5.以上限价均不含税。

2.5 服务地点:四川地区。

2.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一年内已开工平台未完工,则服务期限延续至平台完工。

2.7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8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9 报价要求:投标人对所有项目以整体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允许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不做分项报价。

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业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

*3.2 有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1项油基岩屑减量服务业务或油田环保技术服务的服务业绩。资料要求:提供合同和发票及发票验真截图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3.3 投标人专业资质和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承包范围相匹配的至少4套相关设备有效的证明(叉车、岩屑罐、油基岩屑甩干离心设备等机具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省级环保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或治理能力评价证书(项目内容包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并承诺保证同时最低可提供4口井(每口井一套设备)油基岩屑减量服务业务及场内暂存管理服务的能力。

*3.4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4个作业现场施工作业能力,在每个清洁生产作业现场配置作业至少4名作业人员、1名叉车操作人员,投标时提供作业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硫化氢证、HSE证,叉车操作人员具有叉车操作证及具备同等证明效力的证件;

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为专职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为专职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所有人员中具有环保中级职称2人;提供所有人员名单、近3个月工伤保险证明。

投标人每套甩干设备至少配备4名作业人员,须投标人或其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提供作业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工伤保险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名持有有效低压电工证人员、1名焊工,资料要求:提供有效的低压电工证、有效焊工证扫描件,投标人或其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4月连续社保。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其中设备搬安由中标人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公司实施运输及吊装作业,完成设备设施的运输,吊装及安装。

*3.5.2其中清洁生产场地及彩钢棚修建与拆除工作允许分包。

若涉及分包,分包承包商须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分包承包商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分包承包商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若不涉及分包,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分包承包商或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状态,以投标时提供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截图为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清洁生产场地及彩钢棚修建与拆除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提供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等文件,并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将分包合同、分包商资质、技术方案、作业人员等向招标人备案。报备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提前15日,书面向招标人汇报,招标人对分包内容、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

*3.6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报表附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须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约情况,未出现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的情况,未出现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

*3.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包括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效力的体系认证。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8.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8.1-3.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9投标人提供钻井岩屑收集服务必须的设施、设备及作业人员,含70型带旋转叉车1台、2.5m3罐不低于10个,并根据生产需要增加岩屑罐(含容积15m3以上的应急罐),在必要时需配置挖掘机(70型及以上,斗方≥0.6方)。

*3.10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参数须满足以下要求(以提供的设备说明书或铭牌或合格证为准):

*3.10.1“甩干机+离心机”岩屑处理单元为一体化组合撬结构,整体外形尺寸不超过长×宽×高=9500mm×2500mm×3000mm(具体尺寸以现场为准)。

*3.10.2甩干机处理能力,针对不低于180目振动筛处理过的油基岩屑,其处理能力≥10t/h。

*3.10.3离心机最高工作转速不小于3200rpm,处理量≥2t/h。

*3.10.4甩干机及离心机的设备总功率≤110kw,工作噪声≤75分贝。

*3.10.5甩干机及离心机的防爆等级不低于ExdIIbt4,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

*3.11投标人须承诺,作业要求及工艺流程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条款。

*3.12投标人须承诺,接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井场开展工作。

*3.13投标人须承诺,油基岩屑甩干及场内暂存管理过程不得产生和遗留环境污染隐患,中标后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负终身责任。

*3.14投标人须按要求签署承包商企业安全环保诚信承诺书、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投标承诺书,如未书面承诺,或未签字盖章,投标将被否决。

*3.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进入石油钻井现场的作业员工必须按照油田方的要求提供HSE培训合格证及现场所需相关证件。

*3.16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截图(无截图则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3.1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重复使用在招标人其他清洁生产服务区域中标备案的设备视为招标文件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

*3.1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川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3.19中标人书面承诺应按照清洁化生产设计及合同实行减量化生产,油基岩屑产生量:311.2mm及以上井眼岩屑产生量应控制在0.4吨/米以内,215.9mm井眼及以下井眼岩屑产生量应控制在0.25吨/米以内,油基岩屑超量部分按建设方当期油基岩屑拉运及处理费用标准从中标人承包费用中予以扣除(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由于出现较大地质复杂等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量,根据建设方工程技术部门进行签认后进行考核。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日期:2024-05-1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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