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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塔2024年路面采集点设备维护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4-05-1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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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比选公告

重庆铁塔2024年路面采集点设备维护维保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4年路面采集点设备维护维保服务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自筹比例100%。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重庆铁塔2024年路面采集点设备维护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1040056.80元(含税),税率6%(最终税率以供应商实际上报为准),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路面采集点设备维护维保服务,服务内容:重庆渝西、渝东南片区19个区县内指定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杆架的维护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3

合计

/

/

/

1258

/

1040056.80

序号

具体内容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单位

采购数量(个)

税率

含税总计(元)

备注

1

路面采集点设备维护维保服务

717.74

760.80

685

6%

521148.00

渝西片区

2

路面采集点设备维护维保服务

854.34

905.60

573

6%

518908.80

渝东南片区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折扣100.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注:“■”代表适用/选择该选项   “□”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选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2.3服务地点:重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类似业绩: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服务项目(类似项目范围:综合维护类)业绩,【至少提供1例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

(2)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另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或该发票在国家税务局网站的查验记录截图(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服务或材料或设备名称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等;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一订单+该订单对应的任一发票”佐证),该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

(4)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

(5)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1.3企业资质: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两项资质:

①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②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4三类安管人员要求: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②项目总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在参选人单位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及2023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参选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的含社保部门印章)扫描件,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2)本项所有人员均不可复用,复用人员均无效。

3.1.5服务团队配备: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下列服务团队人员:

①维保人员:参选人须配备不少于10名维保人员(维保人员须同时具备电工证和登高证)用于开展本项目的维保工作。

②支撑人员:参选人须配备不少于2名支撑人员用于在甲方指定地点远程排查、处理在网设备故障和负责材料领取及日常事务对接,对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整理核对、各单位或个人事件沟通协调、问题协助处理等。

注:(1)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面)、2023年11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若非参选单位缴纳的,须补充提供缴纳单位与参选人及劳动者三者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劳动合同、委托协议等),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

(2)证书:提供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登高证)扫描件,证书须体现有效期(若有),且截至应答截止之日时仍在有效期内

(3)提供人员清单,人员基本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该人员无效,本项所有人员均不可复用,复用人员均无效;

3.1.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7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审查相关承诺。

3.1.8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及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

3.1.9保险:参选人须承诺如中选,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并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保险持续有效。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公章的保险购买承诺函。

3.1.10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须提供《参选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3.2参选人不得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或【重庆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或重庆铁塔黑名单范围且尚在管控期内的企业,或者有过严重违约行为的。

3.3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参选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评审标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17:30至2024年5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日期:2024-05-1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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