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 (请登录)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服务周期:1年
2.5 采购内容:招标人通过本次招标采购选取1家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 150万元人民币(含税)。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需有良好的纳税记录,且有国家税务机关的确认)和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3.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8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领取招标文件与报名时间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5月16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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