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楼指廊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区精装修(含泛光照明及遮阳膜)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铁航字【2023】2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资本金50%,由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按照1:1的比例安排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投资由呼和浩特市通过融资解决。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楼指廊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区精装修(含泛光照明及遮阳膜)工程。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共区域公区精装修(含泛光照明及遮阳膜)工程,建筑面积约34500平方米。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
4.项目总投资额约:8134.22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楼指廊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区精装修(含泛光照明及遮阳膜)工程(南指廊),合同估算价为4278.42万元;二标段为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楼指廊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区精装修(含泛光照明及遮阳膜)工程(北指廊),合同估算价为3855.8万元。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精装修(含泛光照明及遮阳膜)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满足使用功能和建设内容需求。
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共计108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以报价最高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标段报价相同,则按标段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0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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