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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项目(第三批)第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12204)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项目(第三批)第二次(JSZB-2024-1220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预算:采购限价约291.1万元(含税),其中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金额限价为156.31万元(含税,税率13%),数据传输、系统集成部分金额限价为134.79万元(含税,税率6%)
1.6标段:不划分。
1.7中选人数量及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用于大丰区约18个住宅小区内安装106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具体包括充电桩、充电棚等采购服务。
2.2合同期限: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3年
2.3交付期:整体工期180 天,本项目交付期内实行分区或分点实施,乙方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天(日历天)内完成指定小区或指定点位的供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2.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2911000元,其中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金额限价为含税1563100元,数据传输、系统集成部分金额限价为含税1347900元
2.6评审价:含税总价。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包含)或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包含)或以上资质
② 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三级或以上资质;
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 电工人员(2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⑤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参选截止时间近6个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外,同一人员具备两种类型证书,按照证书顺序计算一次。如提供证书是一级建造师证书,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3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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