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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2024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大区物联网专用网元原厂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2024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大区物联网专用网元原厂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维保内容:沈阳大区物联网专用网元所涉及的维保服务(技术支持),具体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维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实施地点:辽宁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200.52万元(不含税),212.5512万元(含税)。
1.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 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200.52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无代开字样,按维保的服务内容提供发票:技术支持6%);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与本次招标同类国内维保业绩,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合同关键页须含有合同所有当事人名称、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页面,如为框架+订单方式,须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注:(1)如提供的纸质发票扫描件为发票联或抵扣联的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2)招标(采购)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有权对提供的发票经“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不符或查询无结果的,招标(采购)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有权视为投标(应答)人提供虚假材料,并报送招标(采购)人相关部门处理;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网元层设备原厂服务代理资质证明;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9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2024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大区物联网专用网元原厂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2024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大区物联网专用网元原厂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维保内容:沈阳大区物联网专用网元所涉及的维保服务(技术支持),具体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维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实施地点:辽宁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200.52万元(不含税),212.5512万元(含税)。
1.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 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200.52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无代开字样,按维保的服务内容提供发票:技术支持6%);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与本次招标同类国内维保业绩,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合同关键页须含有合同所有当事人名称、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页面,如为框架+订单方式,须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注:(1)如提供的纸质发票扫描件为发票联或抵扣联的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2)招标(采购)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有权对提供的发票经“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不符或查询无结果的,招标(采购)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有权视为投标(应答)人提供虚假材料,并报送招标(采购)人相关部门处理;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网元层设备原厂服务代理资质证明;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9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0867
邮箱:kangzhen@dlzb.com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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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4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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