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架火炬安全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架火炬安全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LCJSGC-2024-092; 2.工程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架火炬安全提升项目; 3.建设地点: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 4.建设规模:高架火炬安全提升项目,工程所处位置: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总面积火炬界区3230㎡。该工程包括主火炬分液罐基础、酸火炬分液罐基础、氨火炬分液罐基础、主火炬水封罐基础、仪表气罐基础、燃料气罐基础、8台离心泵基础、污水罐地坑及基础、火炬塔架桩基及基础、应急水池,火炬界区内管廊柱及管廊基础,原设备基础破除、地面硬化、绿化等工程,现场雨排施工,工程预埋接地等详见图纸。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 5.招标控制价:4777124.54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75个有效工作日,具备甲方主体设备安装条件:2024年8月15日,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全部完成。剩余二次灌浆等工程待安装完成接甲方通知15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实际开工竣工时间以甲方现场条件具备为准,可小幅度进行时间调整。 每延期交工一天,承担违约金3‰元/天 (遇不可抗力、风雨霜雪雾等恶劣天气因素影响,政策影响导致的工期延迟,以当时双方签字确认为准,补签无效)。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即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架火炬安全提升项目; 9.招标范围:包含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合格(验收标准:执行现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有关要求),如达不到以上要求,轻者乙方无偿返工处理,重者立即解除合同,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应在资质、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需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08日22:00至2024年05月13日23:5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图纸等资料,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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