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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山口钾肥换装线项目、阿拉山口散粮(准轨)装车线项目、阿拉山口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项目、阿拉山口特种设备换装线项目、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机电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7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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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拉山口钾肥换装线项目经理部已由阿拉山口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阿市发改备【2023】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分公司阿拉山口钾肥换装线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阿拉山口散粮铁路(准轨)装车线项目经理部已由阿拉山口市以阿市发改备(2023)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分公司阿拉山口散粮铁路(准轨)装车线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阿拉山口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项目经理部已由阿拉山口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欧班列阿拉山口口岸站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建设项目》(阿市发改发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分公司阿拉山口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阿拉山口口岸铁路站区特种设备装卸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阿拉山口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阿市发改备【202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机电装修02标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供电02标已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发改基础发1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安装工程施工02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武汉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第五标段文岭车辆段项目已由根据市政府2015年批复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2014-2049年)》和国家发改委2015年批复的《武汉市第三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5-2021年)》,规划3号线一期工程由三金潭至沌阳大道,现已建成通车;3号线二期由沌阳大道至大集文岭,全长10km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第五标段文岭车辆段项目,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项目概况

2.1.1阿拉山口钾肥换装线项目:本项目既有ZDp线西侧新增钾肥装卸线2条(宽轨卸车线1条,准轨装车线1条)。钾肥装卸线设置780×23×1.1m站台1座,采用“两线夹一台”布置形式,东侧为宽轨卸车线,装卸有效长为800m,西侧为准轨装车线,装卸有效长为780m,站台及装卸线由518.48×37.78m仓库进行覆盖,其中宽轨卸车线设置卸料坑1处,可满足一次卸4节车的条件,站台中部设置4座容量为1000t钾肥筒仓。本标段计划工期:12个月,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

2.1.2阿拉山口散粮(准轨)装车线项目:散粮准轨铁路专用线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拆改工程、路基及相关工程、轨道及相关工程施工、桥涵及其附属工程施工、建筑物及站场工程、三电专业及综合配套工程施工,线路铺轨长度2.094公里。本标段计划工期:10个月,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2.1.3阿拉山口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项目:编组站站场长度1.869km,编组站站场填方894173m3,挖土方4750m3,挖石方139006 m3。铺轨9.06公里,道岔15组,道砟30405立方,涵洞17座,站台墙100米,站台面2678平方米,站场道路5929平方米,房屋建筑1795平方米,通信、信号、电力、给排水等运营设施。本标段计划工期:12个月,竣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

2.1.4阿拉山口特种设备换装线项目: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既有ZDp线西侧新增长大笨货物装卸线2条(宽轨卸车线1条,准轨装车线1条)。长大笨货物装卸线设置800×18m堆场1座,设置2台30m跨度50t龙门吊,采用“两线夹一平货位”形式布置,东侧为宽轨卸车线,西侧为准轨装车线。本标段计划工期:10个月,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2.1.5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机电装修项目: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起于贵安新区皂角坝站,向东经石板镇、金竹镇进入小河片区后沿黄河路北上,止于望城坡站。全线长30.32公里,其中地下线22.64km,设置 13 座车站(预留1座)和12个区间,其中地下站11座,高架站2座,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2座主变电所和1个运营控制中心。

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机电装修02标位于贵安新区、花溪区,工程范围包括:金竹站、中槽司站、锦江路站、黄河北路站、望城坡站、石板镇~金竹站半个区间、金竹站~中槽司站区间、中槽司站~锦江路站区间、锦江路站~黄河北路站区间、黄河北路站~望城坡站区间。

2.1.6徐州地铁6号线供电02标项目:新城区客运站~丽水路站区间、丽水路站、丽水路站~市政府站区间、市政府站、市政府站~紫金路站区间、紫金路站、紫金路站~徐州一中站区间、徐州一中站、徐州一中站~奥体中心北站区间、奥体中心北站、奥体中心北站~京沪高铁西站区间、京沪高铁西站、京沪高铁西站~大湖北站区间、大湖北站、大湖北站~徐州东站、徐州东站、高铁站停车场、高铁站停车场出入场线及京沪高铁西主所至京沪高铁西站等范围内的变电所、环网电缆、接触网、电力监控(SCADA)、杂散电流防护与接地系统、供电车间及其他系统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及安装工程,以及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负责全线交直流屏、刚性及柔性分段绝缘器的采购,并向 01 标供货和提供配套服务。本标段计划工期:31个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8日。

2.1.7武汉地铁文岭车辆段项目:文岭车辆段选址位于知音湖大道以西,花博汇以南,武汉绕城高速以东的地块内。规划用地红线南北向长度约1269m,东西向宽度约374m,总用地面积约28.07公顷。施工内容包括出入段线明挖暗埋段及U形槽段土建工程,站场,路基,房建建筑、结构、装修、风、水、电,室外综合管线,室外附属及轨道工程等。车辆段建筑有镟轮库、运用库、检修库、物资库、杂品库、蓄电池间、材料棚、污水处理站、综合楼、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洗车机库及控制室、轮对踏面检测库、门卫一、门卫二、门卫三、派出所共16栋单体房屋。各类地基加固桩6.9千米;钻孔桩4.2万米;建筑基础打入桩5.5万米;土方挖方(含清淤)55万立方米,填方138万立方米;道路8700平方米;围墙3500米;排水沟1.1万米;房建工程单体房屋16栋/6.9万平方米;铺轨10.3千米,道岔32组。本标段计划工期:合同工期73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4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阿拉山口钾肥换装线项目、阿拉山口散粮(准轨)装车线项目、阿拉山口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项目、阿拉山口特种设备换装线项目信号材料、信号设备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产品质量相关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招标人供货高峰期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①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②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开标日前36个月内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份;

(6)供货业绩:有相关材料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2月-2023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投标时递交。投标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阿拉山口钾肥换装线项目、阿拉山口散粮(准轨)装车线项目铁牛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产品质量相关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招标人供货高峰期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①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②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开标日前36个月内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2019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2月-2023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投标时递交。投标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机电装修项目电力电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产品质量相关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招标人供货高峰期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0万元(含)人民币,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开标日前36个月内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2019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2月-2023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投标时递交。投标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机电装修项目型材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产品质量相关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招标人供货高峰期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开标日前36个月内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2019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2月-2023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投标时递交。投标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徐州地铁6号线供电02标项目包件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产品质量相关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招标人供货高峰期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①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②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开标日前36个月内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2019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2月-2023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投标时递交。投标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6武汉地铁文岭车辆段项目包件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产品质量相关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招标人供货高峰期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开标日前36个月内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2021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2月-2023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投标时递交。投标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2024年4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2024年4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2021、2022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在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近一年内的刑事与民事案由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2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不接受在《2024年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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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7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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