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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电务段
2.(请登录)
3.招标项目的包件号、包件名称及内容
3.1包件1-青岛电务段2024年高铁移动视频监测终端信息通讯服务费项目
包件2-青岛电务段2024年调度集中系统等信息设备故障器材委外维修
包件3-青岛电务段2024年道岔缺口监测设备故障器材委外维修
3.2招标内容:
包件 |
项目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高铁移动视频服务费 |
站 |
3 |
包件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2 |
调度集中系统等信息设备故障器材委外维修 |
CTCTDCSCSM-KALKD2-KASTP-KAVPIiLOCK |
年 |
1 |
青岛电务段既有出保调度集中系统、KA型信号集中监测系统、LKD2-KA型列控系统、KA型STP系统、VPI型、iLOCK型计算机联锁系统设备。 |
合计 |
包 |
1 |
包件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3 |
道岔缺口监测设备故障器材委外维修 |
ZQJ-03型/05型 |
包 |
1 |
青岛电务段已出保道岔缺口监测设备 |
合计 |
包 |
1 |
3.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注:本次招标所有包件不允许拆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资金来源:局内运输单位
4.招标依据:关于下达2024年运输支出“一下”预算的通知【预办财〔2024〕1号】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编号:JTZB2024FW-095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包件1-青岛电务段2024年高铁移动视频系统服务费项目
8.1.1生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5.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7.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8.1.2商务条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包件2-青岛电务段2024年调度集中系统等信息设备故障器材委外维修项目
8.2.1生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所投产品须与既有系统设备相兼容。
3.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5.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7.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8.2.2商务条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3.包件3-青岛电务段道岔缺口监测设备故障器材委外维修项目
8.3.1生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所投产品须与既有道岔缺口监测系统设备相兼容。
3.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5.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7.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8.3.2商务条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6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不分包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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