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峰区北区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庆阳市西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发〔2024〕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阳市西峰城区供热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区财政配套。项目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峰区北区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北区热源厂院内
2.3 工程内容:对北区热源厂二期原有4x70MW高效煤粉锅炉烟气系统优化升级。主要对现有锅炉烟气脱硝、脱硫、除尘等环保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烟气排放标准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烟尘≤10mg/Nm3、S02≤35mg/Nm3、NOx≤50mg/Nm3;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8日。
2.5 招标范围:
(1)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等内容。
(2)采购:工艺系统(脱硫除尘一体化系统、脱硝系统、其他),热控部分(脱硫除尘一体化系统、脱硝系统、公共系统),电气部分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等。
(3)施工: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4)售后服务:主要设备提供三年质保服务,设备厂家需提供两个采暖期的运营技术支持,其他主要设备(含电气及自控)需提供 7*24 小时售后服务。
(5)项目验收交付时须满足国家标准及建设项目使用要求。
2.6招标控制价:2191.4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含设备采购、安装):2142.46万元;设计费:49.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人1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资格。
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3.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4.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 5 月 3 日0 时0分至2024年 5 月 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5 时 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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