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野鸡城沟(含窑湾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EPC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野鸡城沟(含窑湾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宜发改审批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窑湾沟改造范围西起自忠路与前进路交会口、东至规划野鸡城沟;野鸡城沟改造范围南起老浆沟、北至已建野鸡城闸。
建设规模:窑湾沟改造:前进路沿线管涵清淤1560m3;汉江路节点打通,改建 B×H=2. 6m*2.2m箱涵共计60m;燕京啤酒厂段拓宽改造及安能热电厂段现状沟渠改造,新建5*2m过路箱涵660m;改造现状渠道与新建箱涵平接,B=5m直立式明渠共330m;新建B×H=5m*2m过路箱涵,共计20m;前进路与文谊路交叉口新建d600截污管道35m及截流井1座。野鸡城沟改造:野鸡城沟东段(珺楚物流停车场至振兴大道)保通现状渠道,清淤1155m3,挖土方2888m3;野鸡城沟东段(振兴大道至野鸡城闸)新建底宽5m、面宽12m复合断面生态沟渠明渠及底宽5m、面宽5m的直立明渠约1.2km ;新建B×H=5m*2m过路箱涵,共计20m;振兴大道两侧野鸡城沟沿线新建d400截污管道265m及截流井2座。建设内容:给排水工程、箱涵工程、清淤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经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全部工程的施工、采购、安装总承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10
合同估算价:345131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本工程付款方式按4:3:3比例,分年度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本条要求)。(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①-⑧项,提供加盖单位章的企业信誉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②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7)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8)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及以上(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②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0)其他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②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日00:00至2024年5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野鸡城沟(含窑湾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EPC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野鸡城沟(含窑湾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宜发改审批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窑湾沟改造范围西起自忠路与前进路交会口、东至规划野鸡城沟;野鸡城沟改造范围南起老浆沟、北至已建野鸡城闸。
建设规模:窑湾沟改造:前进路沿线管涵清淤1560m3;汉江路节点打通,改建 B×H=2. 6m*2.2m箱涵共计60m;燕京啤酒厂段拓宽改造及安能热电厂段现状沟渠改造,新建5*2m过路箱涵660m;改造现状渠道与新建箱涵平接,B=5m直立式明渠共330m;新建B×H=5m*2m过路箱涵,共计20m;前进路与文谊路交叉口新建d600截污管道35m及截流井1座。野鸡城沟改造:野鸡城沟东段(珺楚物流停车场至振兴大道)保通现状渠道,清淤1155m3,挖土方2888m3;野鸡城沟东段(振兴大道至野鸡城闸)新建底宽5m、面宽12m复合断面生态沟渠明渠及底宽5m、面宽5m的直立明渠约1.2km ;新建B×H=5m*2m过路箱涵,共计20m;振兴大道两侧野鸡城沟沿线新建d400截污管道265m及截流井2座。建设内容:给排水工程、箱涵工程、清淤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经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全部工程的施工、采购、安装总承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10
合同估算价:345131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本工程付款方式按4:3:3比例,分年度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本条要求)。(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①-⑧项,提供加盖单位章的企业信誉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②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7)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8)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及以上(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②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0)其他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②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日00:00至2024年5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