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个险培训部广告、印刷供应商采购(第三次)已由国寿人险渝项函〔2023〕20号文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性质:国有。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期限(年)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个险培训部广告、印刷供应商采购(第三次) |
48.00 |
2 |
0.50 |
1 |
工业 |
2.6 招标范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个险培训部广告、印刷供应商采购(第三次)主要包含广告制作、会场布置、拍摄设备、视频制作、设计、排版、打样、校对、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含包装、运输至买方项目现场落地交货)、保险(交货前)、验收、税费、技术资料、售后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一家庭成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应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多个经营主体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即只能以一个经营主体参与投标,若有违反,经调查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已经签约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r.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标书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17时30分止(工作时间),(请登录)领取。
4.2 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500元/套 (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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