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2019-431302-76-01-041570,项目业主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对华星片区(含四污截污干管)、长青片区、老街片区等20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安全等级二级,项目总投资为50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配套及自筹解决。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娄底市中心城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华星片区新建雨水管线约5075米,新建污水管线约6613米(其中包含四污截污干管约2440米);长青片区新建雨水管线约900米,新建污水管线约900米;老街片区新建雨水管线约5600米,新建污水管线约2600米。华星片区主要对仙女路、新星路、南环线、滨湖街、雨桐路、东贸街、大塘街、南垅街、罗家路、华星片区滨湖街以东(四污截污干管)等10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长青片区主要对乐花街至娄星南路、长青街、长青桥等3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老街片区主要对吉星支路二(吉星路-文艺路)、体育路(秀石街-纬一街)、天王寺路(涟滨街-涟水南街)、福运路(涟滨街-涟水南街)、红旗街(宏宇路-福运路)、一污路(礼塘街-涟水南街)、涟水南街(梅子湾大桥-吉星大桥)等7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安全等级二级。(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340日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等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图审查、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工程检测、施工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及批复;施工期间服务按招标人批准认可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要求和进度安排;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及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
材料设备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材料及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等工作及相关工程检测费用,以及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内容为准;
1.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省等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设计要求,设计图纸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的预算造价指标符合招标控制价的总价指标要求。
1.6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7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之日起2年。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配备到位,实行押证管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36号和娄政发2]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起(请登录)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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