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条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瓯海大道-东一路)桩号K0+280~K0+686.1已由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温瓯发改审〔2023〕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瓯海区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招标人为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区住建局已备案,备案号2024-20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9388.03万元,本标段工程费用2720万元。建设地点:本招标项目位于位于瓯海区娄桥街道,起点与瓯海大道相交,终点至荣安御瓯海代建幼儿园,里程桩号K0+280~K0+686.1;项目全长约31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0米。
2.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景观绿化、交通设施、照明等工程,具体详见该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造价约19905617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 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具体定标方法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3日9: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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