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建麻彝高速公路(麻柳湾至彝良县城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麻彝高速公路(麻柳湾至彝良县城段)2-2标项目经理部,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昭通市麻彝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进行二次招标。
1.2新建响水村大桥上跨沪昆铁路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响水村大桥上跨沪昆铁路工程项目部,已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二次招标。
1.3新建文山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人为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文山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已由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文山市七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二次招标。
1.4在建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6标鹿角车辆段出入段线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24号线一期项目经理部,已由重庆市建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麻彝高速公路2-2标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区(县)。合同金额16.6亿元,合同工期30月,开工日期:2024年2月,竣工日期:2026年8月。主要工程:左线起止里程ZK18+863~ZK28+320,全长9.457km;右线起止里程K18+845~K28+333全长9.488km。全线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路面采用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混凝土总量约68.62万方。其中: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49.3万方,挖方14.6万方,填方34.7万方,地基处理浆喷桩71580m,钢花管桩5580m,锚索5284m,锚杆7301m,抗滑桩300m,钻孔桩1320m,排水工程混凝土0.26万方,防护工程混凝土3.7万方。桥梁工程主线特大桥单幅2405.748m/2座;主线大桥单幅984.24m/3座;匝道桥5座,A匝道桥中桥63.04m/1座;B匝道桥99.12m/2座,C匝道桥550.94m/2座,混凝土方量约14.43万方。隧道工程隧道单幅15027m/6座,开挖方量约156万方,混凝土方量约50.23万方。
2.1.2响水村大桥上跨沪昆铁路工程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县)。合同金额0.71亿元,合同工12月,开工日期:2024年3月,竣工日期:2025年3月。主要工程:响水村大桥为哨溪路沪昆铁路上跨桥,长度210.08m、单幅桥面宽18.88m,左幅2×26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2×50)m预应力混凝土T构箱梁+2×26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右幅(2×50)m预应力混凝土T构箱梁+4×26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采用左、右幅50m+50mT构同步转体施工上跨铁路。
2.1.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文山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市卧龙街道区(县)。合同金额3.87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24年3月,竣工日期:2027年3月。主要工程:(一)云麓倾城A段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本项目位于文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侧,总建筑面积86625.1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433.07㎡、地下建筑面积23192.12㎡,最大建筑层数地上14层/地下1层。(二)理想之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本项目位于文山市南郊望城坡,总建筑面积41914.0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161.50㎡、地下建筑面积7752.58㎡,最大建筑层数地上17层/地下1层。(三)薄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本项目位于文山市薄竹镇,总建筑面积2878.88㎡。
2.1.4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6标鹿角车辆段出入段线项目,位于重庆巴南区(县)。合同金额2.0146亿元,合同工期39月,开工日期:2021年9月,竣工日期:2024年12月。主要工程:鹿角车辆段出入段线沿甘泉路敷设,从鹿角北站小里程接出,下穿融创剑桥郡二期及史迪威外语学校,后接入车辆段。区间隧道起讫里程为RSK0+137.517~RSK1+458.379,全长1320.862m;在区间隧道RSK0+910.004处设置一处施工通道,施工通道起讫里程AK0+000~AK0+334.196,全长334.196m,区间隧道大里程长548.379米,小里程长772.483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或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石油等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要求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或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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