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4)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80%:20%,招标人为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丹江口市白杨坪林区、浪河镇 建设规模: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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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46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石坎梯田工程69.14公顷,水平阶整地及经济林栽植8.43公顷,经济林水系配套23.05公顷;截(排)水沟15186米,蓄水池17个,沉沙池91个;新建道路工程8344米;村庄环境整治4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2处;溪沟整治1695米;封禁治理面积2845.41公顷。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本标段为第八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31 合同估算价:1895.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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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4)近三年财务无亏损(以 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为证明材料),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5)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土保持或河道治理或流域治理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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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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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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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ka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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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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