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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采购客户服务支撑系统软件开发服务,工作量预估246人月。
1.1.2项目预估规模:预估预算金额282.9万元(不含税)。
1.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1.1.4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1.5交货期:订单下达20日内完成产品交付。
1.1.6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最高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合同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300万元及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框架合同均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为准。上述合同均须提供至少一张与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以列表形式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指客户服务支撑系统软件开发服务业绩。
2.4、投标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8、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投标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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