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
3、项目名称:来凤县人防地面指挥中心监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3.44(万元)
6、最高限价:63.44(万元)
7、采购需求:
人防指挥中心一栋,总建筑面积7306.35平方米,电梯2部,同时进行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绿化、室外道路和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建设提供监理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执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施工阶段常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其构成为项目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监理员(至少1名),且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供应商自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供应商作出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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