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购置锅炉燃烧器项目
(二)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 最高投标限价:235.2938 万元(含税)。
(五)交货地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六)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并于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三、招标内容
招标人因节能所需,需购置一台超低氮燃烧器及配套各类元器件,完成拆除旧燃烧器、现场安装施工,设备调试、系统接入等全部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法定资格、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资格证明。
(三)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为锅炉燃烧器生产厂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证书;投标人为锅炉燃烧器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证书,同时提供生产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 B级及以上证书以及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锅炉燃烧器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七)不接受在烟草行业(含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中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含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料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五、公告发布媒介
(请登录)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一)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二)获取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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