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4.项目单位:合肥市珠光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合肥珠光紫蓬工业区厂房泵房及设备维修项目,维修自来水主管、屋顶水箱、报警设备维修,破路预埋水管,土方清运、绿化移植等消防设备维修,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191.982766 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30万元的消防(或消防维修或消防改造)项目业绩;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年, 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7日00:00至2024年05月06日14: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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