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32万元,最高限价132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工程项目包括交通标识标牌增补、修复,地面标线和车位划线,路面修补,其他安保设施增补,绿化修剪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21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谈判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书
4.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和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由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缴纳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9.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
1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2.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13.谈判人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持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须是供应商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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