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中坝乡易地搬迁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2023〕12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乐都区
(2)招标内容:拟建道路位于乐都区七里店安置小区西南角即玉树州海东高中初中部东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道路。路线全长0.45km,技术标准采用城市支路,路基宽12m行车道宽2*3.5m,人行道宽2.5m,路缘带宽0.25m,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305001001
标段名称:海东市乐都区中坝乡易地搬迁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工程标段一
发包内容:拟建道路位于乐都区七里店安置小区西南角即玉树州海东高中初中部东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道路。路线全长0.45km,技术标准采用城市支路,路基宽12m行车道宽2*3.5m,人行道宽2.5m,路缘带宽0.25m,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180天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50305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自2024年04月27日00:00时至2024年05月01日24: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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