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五接镇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建设规模:通州区五接镇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二次)。 2.1.3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沿江公路、象屿路两侧约810m2的拆破拆旧以及户外广告治理、清障,拆除后的垃圾的清理、运输等相关工作,拆除后的垃圾必须运至合法的垃圾处理地点,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的施工情况及拆除后的垃圾运输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具体施工内容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限价:8万元,预估拆除面积约为810m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对对施工现场条件及环境须充分了解,综合考虑报价。 2.4本工程中标人须在工程开工前购买工程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或扫描件送于招标人处,投标人在投标时请综合考虑此费用报价,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过程的一切安全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法人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 B 类安全考核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公告上网之日起至 2024 年 04 月30日14时 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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