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山洪沟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璧发改〔2023〕2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农业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喜观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由护岸工程、清淤工程组成。新建护岸工程3.2千米,清淤800米、主要护岸型式为挡墙、天然岸坡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265.9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89.132499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包括《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山洪沟整治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2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1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4-30 16: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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