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118-JZCG-G2024-0014
项目名称:2024年高淳区政府(国有)投资评审项目协审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190.000000万元(采购包1:105.000000万元;采购包2: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标包1:约1050000元;标包2:约85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标包1: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总投资约4882万元;高龙线拓宽改造,总投资约2000万元;高淳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总投资约6000万元;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元,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估算(或和概算)评审、预算评审(控制价评审)、概算调整评审及跟踪审计(其中高龙线拓宽改造、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招标内容仅为跟踪审计服务);
标包2:开发区南塘路建设工程(规划支路-游山路),总投资约6490万元;医疗器械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戴卫路东延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211万元;医疗器械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山路(松园路-花园大道)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099万元;食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韩棠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390万元;食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秋园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130万元;人防疏散地域示范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主要招标内容跟踪审计(人防疏散地域示范建设项目包含概算(概算调整)、预算评审(控制价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人授权书》
4.《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包一:15% 包二:20%)的扣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至 2024 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采购包2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至 2024 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9:00 至2024年05月16日 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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