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焦作市解放区民政局公办养老院装修工程项目(二次),项目业主为焦作市解放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焦作市解放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焦作市解放区民政局公办养老院装修工程项目。主要内容:该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390.77m2,包括室内装饰与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室外绿化工程等项目。
2.2 建设地点:焦作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须符合本工程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本次招标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本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须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加盖有社保部印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文件执行;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本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须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加盖有社保部印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4月 25日至2024年4月30日23时(含23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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