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MCZB-2024-07
项目名称:正定县人民法院恢复使用派出法庭(新安法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6782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6782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正定县人民法院恢复使用派出法庭(新安法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本);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不予受理);5)报名时携带以下原件备验: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法人授权委托书⑦被授权人身份证;⑧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本)、⑨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留存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章),到河北茂川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正定县成德北街1号综合楼华北门业A座2006)报名,证件不全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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