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
2.2招标编号:YCZBHN2024-042
2.3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北起S213南至大南环。属城市主干道,道路长度为2.16千米、红线宽度50米。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绿化、照明、电力排管等。
2.4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5总投资额:9736.49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第1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第2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2.7、招标范围:
第1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第2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8、工程质量:第1标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2标段:合格
2.9计划工期:第1标段: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第2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2 第2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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