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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招标项目小林联围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林联围斗门段海堤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项目部,项目业主为珠海市斗门区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小林联围项目:
包含总长约1.078km海堤提标加固和一座涵闸(溢沙涵闸)的设计内容。起止桩号K4+127~K5+205。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按1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提升建设小林联围斗门段海堤1.078km(桩号 K4+127~K5+205);
(2)原址拆除重建溢沙涵闸,闸门合理使用年限50年。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供货量能满足工程需要,每天出货量不低于500吨;物资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具有履行本次投标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自新政策正式启用之日起,除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外,税率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税率,含税单价以及合同总额同幅变化。
5.
于2024年4月24日08时00分至2024年4月28日通过登录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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