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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2024年小流域山洪灾害建设非工程措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YS 项目名称:天津市2024年小流域山洪灾害建设非工程措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7.0万元 最高限价:21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3)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到 2024年04月29日,每天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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