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龙馨家园商业区运营管理
三、服务期:一年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现场报名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如非投标单位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且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开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
(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根据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2024年04月29日(每日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05月14日12:30—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13: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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