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新乡市水利局以关于对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新水许准字〔2023〕第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乡市河湖事务中心,(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治理范围为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河段,桩号为卫滨区界(桩号7+200)~西孟入卫口(桩号0+000.0),长度7.20km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河道清淤疏浚7.20km,两岸堤防整治 14.4km;主槽及堤防防护4处,合计0.75km;建设堤顶道路4.53km;新建提排站1座。工程治理标准为5年一遇除涝,20 年一遇防洪;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河段,桩号为卫滨区界(桩号7+200)~西孟入卫口(桩号0+000.0),长度7.20km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文巡测站工程等施工。
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 12个月,其中,主体工程施工期7个月,保修期为12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证明)。
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具有河道治理、灌区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5、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均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及信用公开。
7、信誉要求
7.1对被列入“中国执行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7.2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7.3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7.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7.5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及其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7.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4月24日08:30至2024年4月29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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