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300兆瓦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电站枢纽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560m,死水位524m,调节库容929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12m,死水位84m,调节库容为929万m³。本工程按其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1)型工程。上水库大坝及泄洪设施、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下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库岸公路等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8.07亿元。
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征地影响涉及丽水市青田县巨浦乡的巨浦村、驮垅村、王谢村、枫桥村、徐山村、坑下村和湖云村,共计1个县1个乡7个行政村。
根据本阶段实物指标调查成果,调查基准年(2022年)建设征地影响搬迁安置人口193户448人;影响各类房屋面积20911.91㎡(其中砖混结构10526.70㎡、砖木结构3513.76㎡、土木结构6342.65㎡,简易结构528.80㎡);本工程征占用各类土地面积3467.53亩,其中永久占用土地2498.42亩,包括耕地314.63亩、园地134.06亩、林地1794.27亩、住宅用地23.52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6亩、特殊用地0.62亩、交通运输用地50.7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0.12亩、其他土地0.25亩;临时征用土地969.12亩,包括耕地126.93亩、园地52.03亩、林地736.29亩、住宅用地0.93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8亩、交通运输用地21.2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71亩、其他土地0.86亩。同时建设征地影响涉及机耕路、便桥、山塘、水渠、堰坝、护岸和低压电力线路等农村小型专项设施。
本工程建设征地影响涉及的专业项目包括汽车便道11.87km;供水工程2处;10kV电力线路5.78km,0.4kV电力线路1km,变压器2台;中国电信各型号通信光缆23.74km,中国移动各型号通信光缆43.91km和144芯光交箱2台,中国联通各型号通信光缆17.14km;广播电视工程各型号通信光缆11.84km。
本工程建设征地影响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I级保护林地,涉及省二级公益林1324.83亩(其中永久征地涉及846.42亩,临时用地涉及478.41亩);本工程不涉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
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文物许准字〔2022〕第200号),本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各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不存在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文物建筑,也没有发现具有重要考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窑址等地下文物遗存。
根据《浙江省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浙江省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范围内无矿产资源压覆的证明》(青自然资储压字〔2022〕49号),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工程用地范围内无矿产资源(甲类)压覆。
根据批准的《规划大纲》,至推算截止年(2023年),本工程搬迁安置人口为193户451人,其中119户265人规划至青田县油竹街道田步垟居住小区进行集中安置,70户177人规划至青田县腊口镇金水湾居住小区进行集中安置,4户9人分散安置在祯埠镇岭下安置点。
2.设计酬金控制价:393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终止。
三、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服务主要包括:设计交底及现场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供应、现场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参与单项移民工程规划设计审查和实施过程中的检查与验收等),设计技术归口管理和设计变更处理(根据实施情况编制单项设计变更报告、规划调整报告),定期编制设代月报、季报、年报等进度报告,参与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编制,提供综合设计文件,派驻现场代表,参与移民安置验收(含编制移民安置验收报告)以及其他设计工作。
四、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有效的资质证书】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或设代的业绩。注: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并包含设计工作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咨询业绩,但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其承担的工作应为设计,若是联合体承接的,必须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为准;2)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认定以《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的为准,大型抽水蓄能电站认定以《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NB/T11012-2022)规定的为准,全文同;【证明材料:合同,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再补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业主证明为依据】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执业证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或设代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执业资格证书、②职称证书、③社保证明和④合同,若业绩中工程规模、特征、人员身份等无法认定的,再补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业主证明为依据】
4.项目负责人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设计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
2024年4月23日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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