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灾损修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灾损修复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单位灾损修复工程;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项目地点:(请登录)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园区部分围墙的翻新整修,围墙刀片网安装,房屋室内整修,水电线路引接、杂草清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涵盖的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258479.28元;
2.6 工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军队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提供有效证书、2023年10月以来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6个月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承诺函)。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有效证书、2023年10月以来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6个月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信息平台完成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不得为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要求:制度措施完善,无管理不良信誉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申请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6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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