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水力振荡提速工具零部件加工服务框架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50.00万元(含税 税率13%);招标人为中石化胜利油田工程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钻井工艺研究院。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根据钻井工艺研究院深井超深井难钻地层的一体化服务业务需要,水力振荡提速工具零部件加工服务项目框架已经通过立项审批,项目资金已经落实。为了配合生产加工,在相关业务领域内,需要优选具备合适技术的厂家进行水力振荡提速工具零部件外协加工。投标方需完成规格为172mm水力振荡提速工具零部件配套加工,以单价限价为标准,技术要求需满足相关标准和甲方设计要求
2.2 标的物:规格为172mm水力振荡提速工具零部件的配套加工,详见明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山东东营。
三、资格要求
水力振荡提速工具零部件加工服务框架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本企业有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需提供关联企业的相关性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以备评委审查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投标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专业加工设备清单,其中至少包含1种水力振荡提速工具零部件的加工设备(如管螺纹车床等)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6、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00:00至2024年04月28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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