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甲醇双燃料船燃料供给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甲醇双燃料船燃料供给系统采购
2.2项目编号:022
2.3采购内容:甲醇双燃料船燃料供给系统/1套(详见供货要求)。
2.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到货。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预算:49万元(此价格为含税金额,该价款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费、加工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等)。
2.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开具30%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预付30%货款;货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厂检验、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其余70%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支付60%货款;其余10%做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付清。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提供本企业3个月以内的征信报告或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其中一种)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船用甲醇燃料供给系统主流船级社(DNV、ABS、BV、RINA、CCS)认可证书,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应有类似项目实际运行业绩(低闪点燃料供给系统 LFSS),提供合同及供给系统运行参数表复印件。
3.2信誉要求:
(1)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意向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09:00至2024年4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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