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连平县忠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
标段(包)名称
连平县忠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一期)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连平县忠信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DN300次干管11.692km、DN200巷道支管14.518km、DN100接户管27.8km并配套建设检查井及接户井一批(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27017670.17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 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从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须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如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2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4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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