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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陈四楼煤矿在满载火车出厂后由于没有采取措施对车皮表面进行处理,导致火车运输过程煤的飘落,不但不符合环保要求,同时也会造成煤炭产品的损失。为了在满载车皮出厂前对其进行抑尘处理,陈四楼煤矿拟委托专业单位实施选煤厂装车抑尘系统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装车抑尘系统的整体改造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等,以及施工期间与此工程相关联的土建及设备移动、拆除、恢复工程、辅助工程、场地清理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 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等事宜的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2日12时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12时00分
4.2
投标服务费(标书费):3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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