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宁县崇际至岭下水毁公路重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泰宁县崇际至岭下水毁公路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审批1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名称)以《泰宁县崇际至岭下水毁公路重建工程(黄炳茂路口至对排段及对排至岭下新桥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泰交审 号文)(审定文件名称及编号)审定。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泰宁县金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泰宁县金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重建总长度:5.186km,其中黄炳茂路口至对排段:全长3.61公里,起点位于县道X761对排桥,起点桩号K2+370,终点位于黄炳茂路口,终点桩号 K5+979.891;对排至岭下新桥段:全长1.576公里,起点位于岭下(新桥乡),库内对应路线X762,对应起点桩号K18+140,路线终点位于对排,终点桩号K19+716;设计采用四级/三级道路标准,改造后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造价为21811929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1 |
泰宁县崇际至岭下水毁公路重建工程(黄炳茂路口至对排段及对排至岭下新桥段) |
本项目重建总长度:5.186km,其中黄炳茂路口至对排段:全长3.61公里,起点位于县道X761对排桥,起点桩号K2+370,终点位于黄炳茂路口,终点桩号K5+979.891;对排至岭下新桥段:全长1.576公里,起点位于岭下(新桥乡),库内对应路线X762,对应起点桩号K18+140,路线终点位于对排,终点桩号K19+716;设计采用四级/三级道路标准,改造后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5.186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1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泰宁县崇际至岭下水毁公路重建工程(黄炳茂路口至对排段及对排至岭下新桥段)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4日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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