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基本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济南长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 年济南市长清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东起于长孝路,西至济平干渠,南至潘庄村,北至胜利村。项目区建设改造提升农田面积1 万亩。
2.2招标范围: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服务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工程监理34.74万元;二标段:工程跟踪审计18.06万元;三标段:财务决算2.78万元;四标段:项目验收11.81万元,兼投不兼中,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均在本单位注册;三标段:投标人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均在本单位注册;
3.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山东”网站(省外投标单位需查询当地的“信用**”网站)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3日,每日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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