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县渣江镇桃花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衡阳县渣江镇。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108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1)上游增设砼铺盖,左右岸拆除原护岸,新建翼墙;(2)原溢流堰、放空闸门及启闭房拆除,公路桥支墩向上游延长,在延长的支墩上设置钢筋砼排架并新建启闭房,布置10扇提升式平板钢闸门,其中灌溉渠进口设置一扇灌溉闸门,底部高程为81.60m,尺寸为b*h=2.25*1.0m,其余9扇泄洪闸门底板高程为80.50m,尺寸为b*h=4*2m;(3)下游河道疏浚切滩,增设消能防冲设施,左右岸拆除原护岸,新建翼墙;(4)灌溉渠拆除重建40m;(5)原管理用房改造;(6)增设安全监测设施、水情自动测报设施及信息化管理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湖南省衡阳县渣江镇桃花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级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拟任技术负责人及拟任专职安全员均需无在建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5月13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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