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平县元丰溪(彭寨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龙岩市水利局以龙岩市水利局关于武平县元丰溪(彭寨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岩水审批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平县天方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资金70%,自筹30%,招标人为武平县天方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平县元丰溪(彭寨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武平县元丰溪(彭寨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武平县十方镇;
2.2 工程规模:工程山洪沟治理长度7.0km,河道清淤疏浚7.0km,新建护岸、护脚2128.97m,水坝加固1座,新建排水涵管8处,新建下河台阶9处,新建巡查步道971.37m,新建防护栏杆1129.37m,新建排水沟971.37m,新建水位尺6根,新建标识系统9处;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山洪沟治理长度7.0km,河道清淤疏浚7.0km,新建护岸、护脚2128.97m,水坝加固1座,新建排水涵管8处,新建下河台阶9处,新建巡查步道971.37m,新建防护栏杆1129.37m,新建排水沟971.37m,新建水位尺6根,新建标识系统9处。(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
2.5 最高控制价:896403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9日00:00:00时至2024年05月14日10: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1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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