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GZB2024001
项目名称:第三届“丝路”国际青少年摄影、短视频大赛其他文化艺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2,000.00元
采购包1(第三届丝路国际青少年摄影短视频大赛其他文化艺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1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12,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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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6039900-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第三届丝路国际青少年摄影短视频大赛其他文化艺术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第三届“丝路”国际青少年摄影、短视频大赛以“丝路古韵 激扬新章”为主题,致力于在往届大赛的基础上,扩大规模,提升水平,争取吸引更多海外青少年参赛,持续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加强青少年、艺术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交往,做好面向青年一代的友好交流工作,努力培养一批知华友华青年群体,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助力福州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加强与国际友城的交流合作,向世界展现中国之美、福建之美、福州之美。本项目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丝路古韵 激扬新章”——第三届“丝路”国际青少年摄影、短视频大赛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12000元。本项目活动时间为2024年4月-11月,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服务期内所有服务内容所产生的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好报价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1,012,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履约,并按技术要求的时间完成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真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4-18至 2024-04-2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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