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乐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农(2024)9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农业农村局、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农业农村局、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乐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12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129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
2.6 建设规模:建设完成0.38万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15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建设完成0.38万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2024年05月09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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