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79.996万元
最高限价:579.99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41.68 |
41.68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一包,详见附件 |
第2包 |
否 |
57.232 |
57.232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包,详见附件 |
第3包 |
否 |
52.51 |
52.51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三包,详见附件 |
第4包 |
否 |
63.84 |
63.84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四包,详见附件 |
第5包 |
否 |
47.952 |
47.952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五包,详见附件 |
第6包 |
否 |
42.444 |
42.444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六包,详见附件 |
第7包 |
否 |
62.64 |
62.64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七包,详见附件 |
第8包 |
否 |
72.468 |
72.468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八包,详见附件 |
第9包 |
否 |
43.2 |
43.2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九包,详见附件 |
第10包 |
否 |
43.2 |
43.2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十包,详见附件 |
第11包 |
否 |
28.08 |
28.08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十一包,详见附件 |
第12包 |
否 |
24.75 |
24.75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十二包,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在本年度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抽样时间段分批次完成抽样检验任务,每次现场抽样结束后的次日起2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检验报告,并及时将抽样和检验信息汇总报送至采购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第一、二、三、五、六、八、九、十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通过 CMA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半年内(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五)本项目第一、二、三、五、六、八、九、十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注:1、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因相关政策导致延期缴纳的递交相关证明。4、新成立的单位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到 2024年04月25日,每天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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