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3-JKMTDY-W305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便携式血气分析仪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9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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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同一生产商同类产品只接受1家供应商报价。(医疗设备(含设备、耗材、试剂):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的代理授权)等相关证明材料;非医疗设备(含设备、耗材、试剂):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的代理授权)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25日,每日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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