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射阳县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已由射政发1号《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度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县级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合德镇、兴桥镇、四明镇、特庸镇、海河镇、新坍镇、临海镇、千秋镇9个镇区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计划建设生态河道49条186.12km,其中疏浚土方49.40万m3,木桩护岸22.13km(单侧计),坡面播种草籽(狗牙根)118.54万㎡,亲水平台四座。(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射阳县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算价约20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5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于2024年11月10日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9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须含签名表)或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反应项目评标要素时,还需要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17号”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 A、B、C 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年5月13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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