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北宿1#学生公寓装修工程已由 宁波市教育局 以甬教计【2024】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财经学院,招标人为宁波财经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高桥本部校区。
2.2建设规模:本部校区北宿1#学生公寓整体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8861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宁波财经学院北宿1#学生公寓装修及室外附属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配合审计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
2.4建安工程费(暂定监理合同签约酬金的计费额):约1700万元;
2.5进度目标:同施工进度标准;
2.6质量标准:同施工质量标准;
2.7安全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2.8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要求;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资质要求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关的 监理 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 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本项目重新招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4 月 17 日至2024年 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 5 月 8 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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