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410000 |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食堂水产、腊制品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采购 需求 |
1 |
41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磋商文件售价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04月15日起至2024年04月19日止,每天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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