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市场主体和重点场所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第三方调查工作
2.项目编号:24CNIC113339-42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
4.采购需求:市场主体和重点场所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第三方调查工作,分包情况详见下表。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包预算 (万元) |
1 |
摸清东城区、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类型企业、重点区域对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的落实情况,建成区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塑料购物袋全面实现集中购销落实情况,了解各类主体以及重点场所在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推行中的具体举措,发现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支撑。 |
1项 |
45 |
2 |
摸清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延庆区的各类型企业、重点区域对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的落实情况,建成区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塑料购物袋全面实现集中购销落实情况,了解各类主体以及重点场所在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推行中的具体举措,发现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支撑。 |
1项 |
45 |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 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1.1 参选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3 参选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1.4 参选人应报名申请本项目比选文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2.
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法定假日除外),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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